主要职能: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质量评查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负责检务督察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人员:
王 斌 检察官 负责全科工作
崔 萌 书记员 负责案件管理信息工作
姚忠喜 书记员 负责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
戴 明 科员 检务督察工作
赵清钢 科员 检务督察工作
李 崇 科员 案件移交工作
联系电话:024-63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