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人员:
左换新 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 负责全面工作
孙爱民 员额检察官 协助部门主任做好全面工作
董钦松 工勤人员 协助员额检察官做好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24-63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