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铁岭市银州区院召开。市院潘铁华副检察长率民行处全体成员、各基层院主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及民行部门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院民行处处长李尚杰主持。
会上,为及时总结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为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基层院分别介绍了当前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后工作规划打算。银州区院作为前期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的先进典型首先进行了工作汇报。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银州区院按照高检院、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全院工作的重要日程。组织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暂行办法》、《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日常联络制度》等规章制度;案件办理方面也走在了全市检察系统的前列,率先向行政机关——银州区环保局发出第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现已回复并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大意义。其他院也做了交流发言,均在公益诉讼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另报省院审批6件。全市两级院按照省院要求,已提前、超额完成了立案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会上,市院民行处陈施、陈猛从何为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及公益诉讼应知应会等方面进行了授课讲解,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应对措施等进行了分析总结,加固了民行工作人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理论基础。
授课结束后,潘检对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为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刚起步,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关注度较强,应引起各基层院的高度重视,并为确保今年公益诉讼工作的圆满完成及今后时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掌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把握曹建民检察长等高检院领导、于天敏检察长等省院领导关于公益诉讼的讲话精神,及省、市、县等党委、人大领导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高检院、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职责使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
第二,要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增强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省院编发的《全国部分地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文件、典型案例及经验材料汇编》,学习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更新知识,增长才干,适应全新的工作业务要求。
第三,要把握契机,珍视机遇,有所作为。各基层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益诉讼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专门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中央、最高检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措施以及重大案件情况。加强内外协调配合,依法履职,多方搭建协作机制,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在辖区内的影响力,以真抓实干、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2017年12月12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铁岭市银州区院召开。市院潘铁华副检察长率民行处全体成员、各基层院主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及民行部门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院民行处处长李尚杰主持。
会上,为及时总结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为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基层院分别介绍了当前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后工作规划打算。银州区院作为前期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的先进典型首先进行了工作汇报。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银州区院按照高检院、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全院工作的重要日程。组织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暂行办法》、《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日常联络制度》等规章制度;案件办理方面也走在了全市检察系统的前列,率先向行政机关——银州区环保局发出第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现已回复并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大意义。其他院也做了交流发言,均在公益诉讼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另报省院审批6件。全市两级院按照省院要求,已提前、超额完成了立案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会上,市院民行处陈施、陈猛从何为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及公益诉讼应知应会等方面进行了授课讲解,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应对措施等进行了分析总结,加固了民行工作人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理论基础。
授课结束后,潘检对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为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刚起步,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关注度较强,应引起各基层院的高度重视,并为确保今年公益诉讼工作的圆满完成及今后时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掌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把握曹建民检察长等高检院领导、于天敏检察长等省院领导关于公益诉讼的讲话精神,及省、市、县等党委、人大领导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高检院、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职责使命,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
第二,要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增强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省院编发的《全国部分地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文件、典型案例及经验材料汇编》,学习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更新知识,增长才干,适应全新的工作业务要求。
第三,要把握契机,珍视机遇,有所作为。各基层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益诉讼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专门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中央、最高检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措施以及重大案件情况。加强内外协调配合,依法履职,多方搭建协作机制,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在辖区内的影响力,以真抓实干、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