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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州区院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 守好校园“安全门”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破解校园安全难题,按照省市院的试点要求,7月10日,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铁岭市银州区教育局、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铁岭市银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市公安局银州区公安处共同召开了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协调会议,正式启动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试点工作,即禁止有性侵犯罪前科记录的人员(未成年时犯罪除外)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相关行业,从源头治理入手,把好教育行业从业准入关,建立起一道有效的校园“安全门”。
    会上,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教育、人社、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领导共同审阅并签署了相关文件,对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的活动方案达成了共识。与会领导纷纷表示,这是一件真正造福于学生,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大好事,真正实现了保护前置、监督前置,从源头上净化了教职员工队伍,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筑起“防火墙”,也是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举措。
    下一步,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将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由教育部门与公检法部门配合,专项排查未成年教育行业现有工作人员是否有性侵前科记录,对有性侵记录的人员将做出适当调整;另一方面对教育行业的拟录用人员,将由教育、人社部门委托检察机关对其是否有性侵犯罪前科记录进行审查,如有性侵前科将禁止其从事未成年人教育,但对在未成年时有性侵记录的,而在成年时没有性侵记录的不做限制。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查询系统与行业准入信息通报机制。各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保护合力,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护航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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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州区院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 守好校园“安全门”

      2024-11-19

    为进一步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破解校园安全难题,按照省市院的试点要求,7月10日,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铁岭市银州区教育局、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铁岭市银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市公安局银州区公安处共同召开了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协调会议,正式启动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试点工作,即禁止有性侵犯罪前科记录的人员(未成年时犯罪除外)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相关行业,从源头治理入手,把好教育行业从业准入关,建立起一道有效的校园“安全门”。
    会上,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教育、人社、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领导共同审阅并签署了相关文件,对建立未成年人教育行业从业准入机制的活动方案达成了共识。与会领导纷纷表示,这是一件真正造福于学生,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大好事,真正实现了保护前置、监督前置,从源头上净化了教职员工队伍,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筑起“防火墙”,也是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举措。
    下一步,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将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由教育部门与公检法部门配合,专项排查未成年教育行业现有工作人员是否有性侵前科记录,对有性侵记录的人员将做出适当调整;另一方面对教育行业的拟录用人员,将由教育、人社部门委托检察机关对其是否有性侵犯罪前科记录进行审查,如有性侵前科将禁止其从事未成年人教育,但对在未成年时有性侵记录的,而在成年时没有性侵记录的不做限制。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查询系统与行业准入信息通报机制。各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保护合力,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护航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