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检察新闻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分析研判会议
    时间:2019-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银州区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于6月28日及时召开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会议,对当前群众来信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分析、研判。
    会上,付振和检察长听取了控告申诉部门对全院近年来群众来信情况的工作汇报,与会人员针对近期两件市院转来的信件进行了分析、研判,最终作出了定性处理。
    随后,付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控告申诉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设立办案组,要求对来信建立台账,当日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到的信件及时分流;要求办案组的检察官必须亲自审阅来信,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要求,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从而让申诉人心里有底,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申诉难、脸难看的问题;要求完善程序,制作铁岭市银州区院来信回复书、补充材料回复书、转办回复书、信访回复书等相关文书;要求控告申诉部门每季度对来信数量、办理情况和回复数量进行汇报,年终进行年度总结,切实做到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要求党组对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最后付检强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窗口业务职能、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靠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只有做到“件件有回复”,才能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分析研判会议

      2024-11-19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银州区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于6月28日及时召开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会议,对当前群众来信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分析、研判。
    会上,付振和检察长听取了控告申诉部门对全院近年来群众来信情况的工作汇报,与会人员针对近期两件市院转来的信件进行了分析、研判,最终作出了定性处理。
    随后,付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控告申诉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设立办案组,要求对来信建立台账,当日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到的信件及时分流;要求办案组的检察官必须亲自审阅来信,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要求,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从而让申诉人心里有底,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申诉难、脸难看的问题;要求完善程序,制作铁岭市银州区院来信回复书、补充材料回复书、转办回复书、信访回复书等相关文书;要求控告申诉部门每季度对来信数量、办理情况和回复数量进行汇报,年终进行年度总结,切实做到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要求党组对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最后付检强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窗口业务职能、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靠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只有做到“件件有回复”,才能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