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前教育第一线,迈好童蒙养正第一步
古人王夫之曾有“养习于童蒙,则作圣之基立于此”的言论,教育家梁启超也说过“人生百年,立于幼学”。2023年10月13日,我院未检部门秉持“实事求是之意”、克服“哗众取宠之心”,联合银州区教育局,深入学前教育第一线,到铁岭市中心幼儿园针对学前教育课程内容设置进行了走访调研,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食品安全法规中涉及未成年人教育部分及预防校园欺凌霸凌、预防性侵害、防拐防骗普法宣传等内容,与全区15家普惠性幼儿园园长针对学前教育课程内容设置问题进行了座谈。
(立法背景)近年来,中国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学前教育是新时期中国教育发展最快的一个部分,也是当前中国教育最大的一块短板。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2023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八章74条,其中保育和教育一章对学前教育的课程内容设置做了详细规定,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是第三十九条“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学前教育“去小学化”。
以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出台为契机,我院未检部门高度重视辖区学前教育工作,联合银州区教育局,进行了走访调研和座谈。通过此次调研和座谈,我院和银州区教育局对全区15家普惠性幼儿园的学校教育课程内容设置的短板和突出问题有了深入了解。
在座谈中,各位园长对自己的学前教育理念和先进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对在现阶段学前教育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国家拟出台专门的学前教育相关法律,表示了强烈的期待。
同时提到,3-6岁是孩子性格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以往只重视学科教育,忽视情商品格和行为习惯培养的教育观念,造成孩子在幼儿园阶段学习小学课程、小学阶段学习初中课程、初中阶段学习高中课程,到大学阶段反而需要回过头去学在幼儿园阶段就应该学习的情商课程、人际交往、行为习惯等内容的社会现象,但是在大学阶段,人的性格已经养成,难以改变,因此造成不少孩子到了大学出现或大或小的身心健康、人际交往、生活习惯等问题。学前教育观念需要转变,学前教育课程内容设置也需要调整和完善。
在此次座谈中,园长们也提出了目前全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培训和研学时间少及相关活动开展较少、在家园共育中园所与家长在教育理念方面沟通协调相对困难、缺少统一的学前教育教材及授课内容标准、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普法宣传资源较少等问题,上述现仍亟待解决。
同时,通过座谈,使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儿童,尊重个体差异,注重习惯养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良好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使学前儿童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等内容,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等课程内容设置较少的园所学习了先进经验,使其教育观念和课程内容设置更加科学和完善。
此次调研和座谈,推动了教育主管部门幼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也使我院在今后普法宣传中重视和增加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内容设置,使普法宣传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以实现精准有效普法。
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我院未检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今后,我院未检部门要进一步秉持“实事求是之意”、克服“哗众取宠之心”,自觉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体察实情、解剖麻雀,从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深入学前教育第一线,迈好童蒙养正第一步
古人王夫之曾有“养习于童蒙,则作圣之基立于此”的言论,教育家梁启超也说过“人生百年,立于幼学”。2023年10月13日,我院未检部门秉持“实事求是之意”、克服“哗众取宠之心”,联合银州区教育局,深入学前教育第一线,到铁岭市中心幼儿园针对学前教育课程内容设置进行了走访调研,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食品安全法规中涉及未成年人教育部分及预防校园欺凌霸凌、预防性侵害、防拐防骗普法宣传等内容,与全区15家普惠性幼儿园园长针对学前教育课程内容设置问题进行了座谈。
(立法背景)近年来,中国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学前教育是新时期中国教育发展最快的一个部分,也是当前中国教育最大的一块短板。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2023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共八章74条,其中保育和教育一章对学前教育的课程内容设置做了详细规定,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是第三十九条“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学前教育“去小学化”。
以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出台为契机,我院未检部门高度重视辖区学前教育工作,联合银州区教育局,进行了走访调研和座谈。通过此次调研和座谈,我院和银州区教育局对全区15家普惠性幼儿园的学校教育课程内容设置的短板和突出问题有了深入了解。
在座谈中,各位园长对自己的学前教育理念和先进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对在现阶段学前教育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国家拟出台专门的学前教育相关法律,表示了强烈的期待。
同时提到,3-6岁是孩子性格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以往只重视学科教育,忽视情商品格和行为习惯培养的教育观念,造成孩子在幼儿园阶段学习小学课程、小学阶段学习初中课程、初中阶段学习高中课程,到大学阶段反而需要回过头去学在幼儿园阶段就应该学习的情商课程、人际交往、行为习惯等内容的社会现象,但是在大学阶段,人的性格已经养成,难以改变,因此造成不少孩子到了大学出现或大或小的身心健康、人际交往、生活习惯等问题。学前教育观念需要转变,学前教育课程内容设置也需要调整和完善。
在此次座谈中,园长们也提出了目前全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培训和研学时间少及相关活动开展较少、在家园共育中园所与家长在教育理念方面沟通协调相对困难、缺少统一的学前教育教材及授课内容标准、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普法宣传资源较少等问题,上述现仍亟待解决。
同时,通过座谈,使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儿童,尊重个体差异,注重习惯养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良好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使学前儿童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等内容,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等课程内容设置较少的园所学习了先进经验,使其教育观念和课程内容设置更加科学和完善。
此次调研和座谈,推动了教育主管部门幼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也使我院在今后普法宣传中重视和增加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内容设置,使普法宣传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以实现精准有效普法。
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我院未检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今后,我院未检部门要进一步秉持“实事求是之意”、克服“哗众取宠之心”,自觉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体察实情、解剖麻雀,从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