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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闹事袭警?你可真“刑”!
    时间:2024-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醉酒闹事袭警?你可真“刑”!

    2024年4月,田某某醉酒后在铁岭市某浴池无故随意用拳脚殴打、辱骂浴池工作人员,并裸体追打他人至浴池前台位置,致二人轻微伤。后浴池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出警执行公务时,田某某对二人持续辱骂并用拳头击打民警面部致鼻孔流血。近日,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有些人认为喝酒之后发酒疯,借酒劲闹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不会被判刑,最多只是被行政处罚,问题不大。其实不然,检察官提醒大家:醉酒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闹事,只会“醉”上加罪。作为公民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借酒闹事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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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闹事袭警?你可真“刑”!

      2024-12-09

    醉酒闹事袭警?你可真“刑”!

    2024年4月,田某某醉酒后在铁岭市某浴池无故随意用拳脚殴打、辱骂浴池工作人员,并裸体追打他人至浴池前台位置,致二人轻微伤。后浴池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出警执行公务时,田某某对二人持续辱骂并用拳头击打民警面部致鼻孔流血。近日,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有些人认为喝酒之后发酒疯,借酒劲闹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不会被判刑,最多只是被行政处罚,问题不大。其实不然,检察官提醒大家:醉酒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闹事,只会“醉”上加罪。作为公民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借酒闹事要不得!